在二审审理期间,若被上诉人死亡,其权利承受人的诉讼地位会根据案件性质及继承人的态度等因素,由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人身关系诉讼
二、财产关系诉讼
继承人参加诉讼:若案件涉及财产关系,且诉讼标的可由其继承人承担,法院会及时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继承人依法承受被上诉人的权利义务,此时应变更被上诉人的诉讼地位为其继承人,案件继续审理。继承人参加诉讼后,将承担被上诉人在诉讼中的相应权利义务,以确保诉讼的连贯性和公正性。
继承人放弃权利或未明确表示:
无继承人或继承人下落不明:当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下落不明,经过公告后仍未参加诉讼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具体案件情况,要么裁定终结诉讼,要么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这同样取决于诉讼标的的性质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建议
举例说明:假设在一审中,甲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一审判决后,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上诉期间,乙突发疾病去世。此时,若该借款纠纷属于财产关系诉讼,且乙有继承人,法院会通知继承人参加诉讼。若继承人愿意继续诉讼,则变更被上诉人为继承人,案件继续审理;若继承人放弃权利或未明确表示,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诉讼或依法作出判决。
总之,在二审审理期间被上诉人死亡的情况下,其权利承受人的诉讼地位会根据案件性质和继承人的态度等因素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继承人应及时表明态度并尊重法院的裁定,必要时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