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被拘留十五天后,主动赔偿并不影响取保候审的适用,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此类案件通常犯罪情节较轻,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意味着,尽管犯罪可能较为严重,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较低,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
- 特殊情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即使犯罪,若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适用;另外,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二. 主动赔偿的影响
- 主动赔偿虽然体现了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是量刑时的一个考虑因素,但它并不直接决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取保候审主要基于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三. 结论
- 因此,即使因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被拘留十五天并主动赔偿,若符合上述取保候审的条件之一,仍然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性质、情节以及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我的观点是,主动赔偿虽然是一个积极的悔罪表现,但取保候审的关键还是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适用条件。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