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能与巡察对象接触吗-涂攀跃律师|法行宝
2025-10-11 行政纠纷

巡察能与巡察对象接触,且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这种接触是必要且被鼓励的。以下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巡察工作的目的与原则

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其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实现这一目的,巡察组需要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工作运行、管理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因此,与被巡察对象的接触是巡察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巡察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所发现的问题真实可靠,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

二、巡察组与被巡察对象的接触方式

  1. 进驻初期沟通:

    •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初期,会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见面”“通气”,交心说“理”,打消顾虑,统一巡察工作同心同向的思想。这一过程中,巡察组会明确巡察的目的、范围、方式等,同时听取被巡察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巡察工作奠定基础。
  2. 巡察过程中的配合:

    • 在巡察过程中,巡察组会根据被巡察对象的行业特点、工作轻重缓急,因地制宜地开展谈话、座谈、走访等工作。这些工作都需要与被巡察对象进行直接接触,以获取第一手资料。例如,在对镇、街道及村(社区)巡察时,巡察组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基层工作正常开展的同时,进行必要的接触和了解。
  3. 整改过程中的协作:

    • 在整改阶段,巡察组会与被巡察单位共同谋划“路线图”,分析病因“开方子”,固本培元“出点子”。这一过程中,巡察组不仅会严肃交办“任务书”,还会帮助被巡察单位解决问题,形成互帮互促的格局。这种协作同样需要巡察组与被巡察对象进行密切的接触和沟通。

三、接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坚持原则与建立信任并重:

    • 巡察组在接触被巡察对象时,应坚持原则,不做“好好先生”,同时避免高高在上,努力建立信任关系。只有建立了信任关系,被巡察单位才会更加配合巡察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2. 保护被巡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 在接触过程中,巡察组应尊重被巡察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其名誉权、隐私权等。同时,对于被巡察对象提出的问题和困难,巡察组应给予积极的回应和帮助。
  3. 严格遵守巡察纪律:

    • 巡察组在接触被巡察对象时,应严格遵守巡察纪律,不得泄露巡察秘密,不得接受被巡察对象的宴请、礼品等。只有严格遵守纪律,才能确保巡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实际案例与法律依据

  • 实际案例:以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区委的巡察工作为例,该区通过探索实践《关于区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情况的工作制度》,对区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沟通协调做出了刚性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各巡察组及时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见面”“通气”,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由“怕、躲、绕”逐步转变为理解、配合、支持。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巡察组与被巡察对象接触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 法律依据:虽然具体的法律法规可能并未直接规定巡察组与被巡察对象的接触方式,但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其开展应遵循党的相关纪律和规定。同时,巡察组在接触过程中应尊重被巡察对象的合法权益,这也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

综上所述,巡察能与巡察对象接触,且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这种接触是必要且被鼓励的。如果你在巡察工作或相关法律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