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时,确实需要重点关注一系列事项,以确保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保障双方的权益。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一、返聘原则与范围
非必要不返聘:应从严控制返聘行为和范围,返聘须有正当理由和客观需要,如一线岗位或具有专业技术要求且短期难以招聘到合适人选的岗位。
岗位适配性:返聘的退休人员须具备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劳动技能,以及胜任岗位的身体和心理条件、政治素养、职业道德。
二、返聘审批流程
审批要求:按照“凡返聘必审批”的要求,由返聘单位履行申请程序,未经审批同意不得返聘人员。
审批流程:包括返聘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填写相关审批表和信息表并附班子集体研究记录、返聘单位的局分管领导审批等步骤。
三、合同与保险
签订劳务合同:用人单位须与返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返聘期间的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服务期限等内容。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返聘人员购买对应返聘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用工风险。
四、返聘期限与次数
返聘期限:一个返聘周期不得超过1年,确需继续返聘的,最长返聘期限不得超过退休人员法定退休年龄后的3年。
返聘次数:应严格控制返聘人员的返聘次数,避免长期依赖退休返聘人员。
五、用工风险与责任
信息准确性:用人单位对拟返聘人员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负责,承担因信息不实带来的法律风险和问责风险。
用工规范性:用人单位应确保后期用工行为的规范性,避免出现违法用工情况。
雇主赔偿责任: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雇主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获得劳务报酬原则上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税,具体以税务部门答复为准。
病假工资:双方可通过劳务合同约定病假就医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带薪年休假: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但可与单位在劳务合同中自行达成带薪休假的约定。
经济补偿金:退休返聘人员在离职时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因为其与单位之间一般是劳务关系。
综上所述,聘用退休返聘人员时,应重点关注返聘原则与范围、审批流程、合同与保险、返聘期限与次数、用工风险与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方面,以确保用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