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定什么-李永慧律师|法行宝
2025-10-07 刑事辩护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一般会认定为招摇撞骗罪,并且会从重处罚。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显然符合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因为警察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种。

二、从重处罚的依据

  1. 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意味着,在认定招摇撞骗罪的基础上,如果行为人冒充的是人民警察,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2. 社会危害性更大:

    • 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不仅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还破坏了警察这一职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这种行为往往能更容易地获取他人的信任,从而实施更严重的诈骗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更大。

三、量刑标准

  1. 基本量刑:

    •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 从重处罚的量刑:

    •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在上述基本量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这意味着,行为人可能面临更长的刑期或更严厉的刑罚措施。

四、实际案例

以莱西法院审结的一起招摇撞骗犯罪案件为例,被告人李某因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

五、法律建议

  1. 增强法律意识:

    • 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不轻易相信他人的身份和承诺,特别是当对方自称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
  2. 及时报案:

    • 如果发现有人冒充警察进行招摇撞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遵守法律:

    • 每个人都应遵守法律,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不要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作为专业律师,我提醒您,冒充警察招摇撞骗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会对个人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还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建议大家务必遵守法律,不要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