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已结案十后翻案怎么办理”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情况。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申请再审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二、申请再审的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对于有新的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三、申请再审需提交的材料
再审申请书:应写明当事人基本情况、有关的生效裁判的情况、申请再审的请求、申请再审的事实与依据,以及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申请书内容不得有人身攻击、侮辱谩骂等不文明语言。
全案裁判文书:包括一、二审、发回重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可提交原件或清晰的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手续: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应提交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写明代理权限。
支持再审申请理由的有关证据材料:提交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证据材料)一律用A4型纸张打印或复印,要求字迹清楚,排版工整。同时,应一并提供与上述材料对应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当制作成光盘,格式要求为PDF或2003版Word文档。
四、申请再审的流程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申请再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