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金额有异议可以上诉吗-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5-04-12 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金额有异议不能直接上诉,而应通过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的方式进行救济。具体分析如下:

一. 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金额异议的处理方式

  1. 执行异议的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刑事案件受害人对于执行部门因刑事审判部门依职权移送而启动并作出的执行行为,若认为违反法律规定,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 复议的申请:若受害人的执行异议被执行法院驳回,其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而非提起上诉或执行异议之诉。

二. 相关案例说明

  • 以芜湖中院作出的(2013)芜中刑初字第00028号刑事判决书及后续执行分配方案异议案为例,焦鹏作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分配方案中的退赔数额提出异议,但被芜湖中院驳回。焦鹏随后提起执行分配异议之诉,但一审芜湖中院与二审安徽高院均认为其不符合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最高法院在(2020)最高法民申2476号裁定书中也明确了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分配方案不能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而应通过复议方式救济。

三. 实务要点总结

  1. 异议与复议的区分: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金额有异议时,应首先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再申请复议,而非直接上诉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 避免对原判决金额提出异议:受害人在提出执行异议时,应尽量避免对原刑事判决认定的金额提出异议,以免被法院驳回。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受害人对退赔金额有异议时,不能通过上诉方式解决,而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