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双方约定无息借款,债权人能要利息吗”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无息借款,那么从法律上讲,债权人是没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
进一步来说,如果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那么利息的确定将依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但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利息,通常被视为无息借款。
此外,我们还需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相关条款。该规定明确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然而,这一条款并不适用于双方已经明确约定无息借款的情况。
综上所述,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无息借款,那么债权人是没有权利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这一结论是基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并且得到了相关司法解释的支持。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答案是:在双方约定无息借款的情况下,债权人不能要求支付利息。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