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满15自愿发生的关系会立案吗”这一问题,我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我国,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这是基于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原则。而对于已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虽然他们在法律上被视为具有一定的行为能力,但在涉及性关系的问题上,法律仍然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当存在利用、欺骗、胁迫等手段时,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然而,针对您具体的问题——“满15自愿发生的关系”,如果双方都是自愿的,且没有涉及任何欺骗、胁迫或利用等不正当手段,同时也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如传播性病、怀孕且未妥善处理等),这种情况在法律上通常不会直接作为犯罪案件来立案。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就是完全合法或被社会所接受的,因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性行为总是伴随着诸多风险和潜在问题。
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从道德和社会责任的角度来审视这个问题。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可能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即使他们表示“自愿”,也可能并不真正理解性行为的后果和责任。作为成年人或社会的一员,我们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性侵害和不当性行为的伤害。
建议:
综上所述,虽然“满15自愿发生的关系”在法律上可能不会直接立案,但这种行为仍然需要谨慎对待,并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思考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