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小三一直同居那要是有诉讼时效他在20年前挣来的我不要了之后的要可以-雷俊律师|法行宝
2025-10-01 婚姻家庭

结论: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关于老公和小三一直同居,对于20年前他挣来的财产您表示放弃,但之后的财产想要主张的情况,这主要涉及到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重婚行为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以下是从不同角度的详细分析。

一、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认定与分割

  1. 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性质: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2. 财产分割的原则: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对于您提到的“20年前他挣来的财产”,如果您当时未提出异议且现在表示放弃,那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可能不再作为分割对象。但如果您能证明这部分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被隐藏、转移或变卖,且您不知情或未同意,您仍有权主张分割。
  3. 之后的财产主张:

    • 对于您老公在之后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如果这部分财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没有特别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么它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主张分割。

二、重婚行为对财产分割的影响

  1. 重婚行为的认定:

    • 如果您老公与小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可能构成重婚行为。重婚是违法的,且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
  2. 重婚行为对财产分割的具体影响: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考虑重婚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以及无过错方的损失情况,对无过错方进行适当的倾斜保护。

三、诉讼时效的问题

  • 诉讼时效的适用:
    •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财产的分割请求,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 但是,如果您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您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四、建议与措施

  1. 收集证据:

    • 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流水、工资单、投资收益证明等,以证明您老公在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同时,收集您老公与小三同居的证据,如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证明重婚行为的存在。
  2. 咨询与诉讼:

    • 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雷俊律师,专注于离婚、遗产继承等领域),了解具体的诉讼策略和程序。
    • 根据律师的建议,您可以考虑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请求损害赔偿。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法律适用也可能因地区和案件事实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