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罪是有期徒刑,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危恐黑)的,若符合特别累犯条件,则能构成累犯;若不符合特别累犯条件,但符合一般累犯条件的,也能构成累犯;若两者都不符合,则不构成累犯。具体分析如下:
一、特别累犯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意味着,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且属于上述三类犯罪之一,后罪也是这三类犯罪之一的,无论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多少年,都构成特别累犯。
二、一般累犯的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为:
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且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内,同时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那么也构成一般累犯。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特别累犯的规定已经涵盖了这类犯罪分子再犯同类罪的情况,且不受时间限制,因此这类情况更多会按照特别累犯来处理。但若不符合特别累犯的“同类罪”要求(比如前罪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后罪是恐怖活动犯罪,但两者不视为同一类特别累犯范畴的犯罪,不过此处在一般累犯讨论中我们暂不考虑这种细分,仅从一般累犯构成要件出发),而满足一般累犯的其他条件,理论上也可按一般累犯处理,只是实践中特别累犯情形更为常见和直接。
三、不构成累犯的情况
如果前罪是有期徒刑,但后罪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或者后罪虽然属于这三类犯罪之一,但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之外(且不符合特别累犯不受时间限制的规定),或者前后罪中有过失犯罪的情况,那么就不构成累犯。
举例说明:
综上所述,前罪是有期徒刑,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是否能构成累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