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药店买药不给开发票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明确的解答。
首先,根据相关的税收和发票管理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并收取款项时,收款方是有义务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这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环节。
对于您在药店购买药品的情况,药店作为销售方,在您支付款项后,应当向您提供相应的发票。这是药店的法定义务,也是您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利。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于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情况,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这通常是由各省级税务局来确定的。但即便如此,这并不意味着药店可以完全拒绝提供发票,而是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有简化开具发票的流程或方式。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当您购买药品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您明确要求开具发票时,药店应当无条件地为您提供发票。如果药店拒绝提供发票,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是不合法的,您有权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因此,我建议您在购买药品时,如果药店拒绝提供发票,您可以先与药店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履行开具发票的义务。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税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