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中介介绍的工人工厂福利谁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工厂与中介之间的合作模式以及具体的合同约定。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相关案例,为您提供一个较为全面的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厂福利通常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津贴等。这些福利的发放责任,一般而言,应当由直接雇佣工人的主体来承担。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工人是直接由工厂雇佣的,那么工厂福利自然由工厂来发放。
然而,当工厂通过中介来介绍或招聘工人时,情况就可能变得复杂一些。这主要取决于工厂与中介之间的合同内容。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中介作为工人的雇主,负责工人的工资和福利发放,那么工厂福利就应当由中介来发放。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通常中介只是作为介绍或招聘的桥梁,并不直接承担雇佣责任。
更常见的情况是,工厂与中介签订的是介绍或招聘服务合同,中介负责为工厂寻找合适的工人,但工人的雇佣关系仍然直接建立在工厂与工人之间。在这种情况下,工厂福利就应当由工厂来发放。中介可能只是从中收取一定的介绍费或服务费,而不涉及工人福利的发放。
为了更具体地说明这一点,我可以参考一个相关案例。在某起欠薪投诉中,工人是通过中介介绍到工厂工作的。但投诉发生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协调过程中明确告知总包单位(在这里可以类比为工厂),尽管存在中介介绍的情况,但不能免除其支付工人工资的责任。这实际上也暗示了,在工人与工厂直接建立雇佣关系的情况下,工厂福利(包括工资)应当由工厂来发放。
综上所述,如果工人是通过中介介绍到工厂工作的,但雇佣关系直接建立在工厂与工人之间,那么工厂福利应当由工厂来发放。如果工厂与中介之间的合同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但无论如何,工人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得到保障,任何拖欠或克扣工人福利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