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签订的合同,疫情费用是否可以计取,需视合同约定、费用性质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一、合同有明确约定时
若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疫情费用的承担方式(如由哪方承担、计取标准等),则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双方均应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二、合同无明确约定时
若合同未对疫情费用作出明确约定,则需根据法律规定及费用性质进行判断: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费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疫情通常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增加,若合同无约定,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执行。
- 具体费用:如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包括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护物资费用,防护人工费用,因防护造成的施工降效等),在建设工程领域,通常可计入工程造价。但需注意,不同地区、不同项目可能有具体规定,如山西省就明确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的计取标准。
人工、材料等成本上涨导致的费用:
- 若因疫情导致人工、材料等成本上涨,进而影响工程价款,双方应加强协商沟通。
- 协商原则: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方法调整合同价款;若无约定,则可根据本地区关于成本调整的文件执行;若文件亦无规定,则可根据公平原则,由双方分担增加的成本。
三、实际操作建议
- 审查合同条款:首先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看是否有关于疫情费用的明确约定。
- 收集证据材料:若需主张疫情费用,应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费用支出凭证等。
- 积极协商沟通:在合同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积极与对方协商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 寻求法律帮助: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四、特殊情形下的费用计取
- 建设工程领域:在建设工程领域,疫情费用通常与工程造价紧密相关。如山西省就明确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计价的有关事项,包括施工工期的顺延、费用的调整等。
- 其他领域:在其他领域,如买卖合同、服务合同等,疫情费用的计取可能更为复杂。需根据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及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温馨提示:疫情期间签订的合同涉及疫情费用的计取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合同约定、费用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