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税签订的阴阳合同有第三方有优先购买权法院认定那个合同有效-郭劲律师|法行宝
2025-09-29 合同纠纷

针对为避税签订的阴阳合同,在存在第三方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法院对合同效力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阳合同的效力认定:

    • 阳合同,即用于备案登记、以较低价格显示的合同,因其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为了避税目的而虚假签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
    • 无效的阳合同不仅无法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还可能使当事人面临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如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等。情节严重时,甚至可能涉嫌逃税罪等刑事犯罪,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2. 阴合同的效力认定:

    • 阴合同,即真实交易价格的合同,作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若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则应被认定为有效。
    • 然而,阴合同的效力也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若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事由,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无效事由,阴合同的效力将相应受到影响。
    •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阴合同整体有效,其中的价格条款仍可能因避税目的而被视为无效。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阴合同中除价格条款外的其他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若无效力瑕疵,则继续有效。
  3. 第三方优先购买权的影响:

    • 第三方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第三方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某项财产的权利。这一权利的存在,通常不会影响阴阳合同本身的效力认定。
    • 但是,如果第三方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或法律条款产生的,且该权利在阴阳合同签订前已经存在或应当被知晓,那么当事人在签订阴阳合同时应当考虑这一因素。如果因忽视第三方的优先购买权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产生纠纷,当事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法院的综合判定:

    • 在实际案件中,法院会综合考虑阴阳合同的签订目的、内容真实性、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是否存在欺诈或恶意串通等因素,来判定合同的效力。
    • 如果法院认定阳合同因虚假意思表示而无效,同时阴合同(除价格条款外)因符合法律规定而有效,那么第三方的优先购买权将在阴合同的有效框架内得到考虑和保护。

建议与风险提示:

  •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为了避税等非法目的而签订阴阳合同。
  • 如果合同中涉及第三方的优先购买权,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前充分了解并考虑这一因素,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如已涉及避税行为或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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