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对方当庭提出新的主张时,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要求法庭给予答辩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准备答辩。若对方当庭提出的新主张涉及复杂事实或法律问题(如新增诉讼请求、变更事实理由等),你可立即向法庭申请延期答辩,要求给予一定时间(通常3-5日)收集证据、调整诉讼策略。关键点:需明确说明新主张对你应诉的影响(如需补充证据、申请鉴定等),避免被法庭认为“故意拖延”。
当庭质证并发表意见
若新主张内容简单(如补充事实细节、修正数据等),可直接要求对方说明依据,并当庭发表质证意见(如“该主张与庭前证据矛盾”“缺乏证据支持”等)。注意:需记录对方陈述的关键内容,后续在书面答辩中进一步反驳。
申请法庭责令对方补充证据
若新主张依赖未提交的证据(如录音、书面材料等),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8条,要求对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原件,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操作建议:明确告知法庭“对方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该证据不应被采信”。
调整己方诉讼策略
若新主张可能影响案件走向(如对方突然承认关键事实),需迅速评估是否需要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追加第三人或调整举证重点。示例:若对方承认违约,你可当庭申请将“继续履行”改为“赔偿损失”,并补充计算依据。
利用法庭调查程序
主动要求法庭对新主张涉及的事实进行调查(如传唤证人、调取监控等),通过程序性权利削弱对方主张的可信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赋予法庭调查取证权,你可申请启动。
风险提示:
具体操作建议: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案件类型、新主张具体内容),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结合案情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