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人员可以拿评审费吗-陈文金律师|法行宝
2025-09-27 公司事务

您好,关于“国企人员是否可以拿评审费”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现行制度并未明确禁止公职人员(包括国企人员)参与劳务活动并领取报酬。劳务费的发放对象通常是实际从事劳务的人员,这一点在多个部委和地方规范中都有所体现。例如,中办、国办《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就规定,评审专家应当从专家库中选择,并主要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真懂此行此项的专家参与评审。

然而,在领取评审费时,国企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是否实际从事了劳务:

    • 如果国企人员确实作为评审专家参与了评审活动,并提供了专业的评审意见,那么他们是有资格领取评审费的。
    • 但如果只是以陪同人员或其他非评审专家的身份参与,并未实际提供评审劳务,那么领取评审费就可能构成违规。
  2. 评审费的发放主体和方式:

    • 评审费通常应由项目的实施主体或代理机构发放,而不是由业主公司或其他非组织评审的部门直接支付。
    • 发放程序和方式也需要合规,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发放标准的合理性。
  3. 是否可能影响职务廉洁性:

    • 国企人员在领取评审费时,需要评估这一行为是否可能影响其职务的廉洁性。例如,如果评审费与国企人员的职务行为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联,那么领取评审费就可能构成违规。
  4. 是否经过批准:

    • 在某些情况下,国企人员可能需要经过单位或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参与劳务活动并领取报酬。这一点需要根据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政策来确定。

结合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国企人员以非评审专家的身份参与评审活动并领取评审费,或者评审费的发放主体和方式不合规,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违规。例如,来宾市直单位的一名干部作为陪同人员参加评审活动并收受“评审费”,就属于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国企人员是否可以拿评审费,需要根据他们是否实际从事了评审劳务、评审费的发放主体和方式是否合规、是否可能影响职务廉洁性以及是否经过批准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果国企人员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那么他们是有资格领取评审费的。但如果存在违规行为,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