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卫生巾应算作福利费。下面是对此结论的详细分析:
一. 法规解读
- 根据《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这表明,发放卫生用品的费用是从职工福利费中开支的。
二. 性质界定
- 福利费:通常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外的待遇支出,用于改善职工生活,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放卫生巾作为关怀女职工健康的措施,符合福利费的定义。
- 劳保费:劳保费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如购买工作服、安全帽、防护用品等。卫生巾并不属于直接用于劳动保护的用品,因此不应计入劳保费。
三. 实际操作
- 云南省总工会已明确该条款内容非强制要求,各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而定。若单位资金充足,可根据《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实施,即从福利费中开支卫生费。
综上所述,发放卫生巾应算作福利费,而非劳保费。这一结论符合《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对女职工健康的关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