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不上后来看的药费怎么报销”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医疗费,在符合一定条件和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情况需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治疗费用与工伤的关联性以及当地工伤保险机构的规定来确定。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也指出,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能力鉴定未通过,您仍然有权享受与工伤相关的医疗待遇。
二、报销范围与条件
可以报销的情况:
- 如果您经医疗机构确认需要后续治疗,且该治疗属于工伤治疗范畴(如二次手术取钢板等),与治疗工伤直接相关的病症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 如果您旧伤复发,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同样能够报销。
不能报销的情况:
- 如果您的治疗费用超出工伤治疗范围,例如用于治疗与工伤无关的疾病(如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则这部分费用不能报销。
- 如果您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三、报销流程
- 收集资料:您在发生医疗费用后,应收集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
- 提交申请:向所在的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 审核支付: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的比例支付医疗费用。
四、注意事项
- 资料真实有效:您应确保所提供的报销资料真实有效,避免提供虚假发票或报销材料。
- 关注政策变化:您应关注工伤保险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报销标准和流程。
- 维护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您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费用报销,您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医疗费报销问题,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得合法的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