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司法局联合负责指导和管理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负责部门
- 设立与管理: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如大连市银行保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和大连市司法局联合成立的人民调解组织。这表明,其设立和管理涉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司法局的共同参与。
- 业务指导:根据《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第四条,金融管理部门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推动建立健全覆盖面广、适应性强、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调解组织体系。这进一步确认了金融管理部门(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和运作中的指导和管理作用。
二. 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与功能
- 性质: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门调解金融领域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具有民间性、群众性和自治性的特点。
- 功能:旨在通过非诉讼方式高效、公正地解决金融纠纷,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它承担着受理并调解金融纠纷、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等职责。
综上所述,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是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司法局联合负责指导和管理的专门调解金融领域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