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具体来说:
一.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这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以及第七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这两条为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供了法律基础。
相关文件规定:
这两个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二.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具体内容
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这是指通过实施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将“党政同责”“地方负总责”的要求分解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身上。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本地区的贯彻实施。
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这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安全性负责。企业需要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聚焦“最小工作单元”,细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职责,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风险隐患,实现对风险的精准防控。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国务院食安委、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文件共同规定的。这些规定为确保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