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没成功,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加刑。具体分析如下:
一. 上诉不加重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原则被称为“上诉不加刑”原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利,确保其不会因上诉而遭受更重的刑罚。
二. 例外情况
- 同样的法律条款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这意味着,在这些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有可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 另外,对于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由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综上所述,在一般情况下,上诉没成功是不会被加刑的。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保障的。然而,也需要注意到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以及有新的犯罪事实被补充起诉的例外情况下,被告人的刑罚有可能会被加重。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