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可以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该笔款项。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投资收益等)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若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包括“小三”),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配偶有权主张返还。
关键点:需证明借款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赠与行为未得到配偶同意。
从公序良俗的角度
《民法典》第8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婚外情关系本身违背社会道德,基于这种关系产生的赠与行为,法院通常会认定无效,并判决受赠方返还财产。
关键点:需证明赠与行为与婚外情存在直接关联(如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
从借款性质的角度
若个人向朋友借款后将资金赠与“小三”,需区分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配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小三”返还财产,但需结合具体证据(如资金来源、赠与目的等)进行主张。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协助取证和诉讼,以最大限度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