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之中间人投案自首,可以依据自首的相关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贿赂犯罪之中间人的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 自首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三. 结合分析
- 若贿赂犯罪之中间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即构成自首。在此情况下,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处罚程度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中间人的介绍贿赂情节、自首的时机和态度等因素,由法院进行裁量。
我建议,贿赂犯罪之中间人在面临法律追究时,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也应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积极改正错误,为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