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不辞职的情况下,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解释说明
- 此处的“本人工资”通常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不辞职”的情况下,职工仍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因此按照上述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需要用人单位额外承担。
综上所述,九级伤残不辞职的伤残补助金计算方式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