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刑事辩护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 构成要件

  1. 行为主体: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 行为对象:除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3. 行为方式: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或对该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4. 情节要求: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或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等。

二.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应的刑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进一步细化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

三. 刑罚规定

  •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单位犯罪的,还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四. 实例说明

  • 例如,某人通过黑客手段侵入一家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了该公司客户的个人信息并出售牟利,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即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我建议: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非法侵入或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如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