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非法获取罪的法条-景曼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刑事辩护

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法条,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中。以下是对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1. 法条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法条解析:

    • 犯罪构成:本罪的犯罪构成包括四个方面,即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数据或实施非法控制,且情节严重。
    • “违反国家规定”:指的是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等。
    • “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这里的“前款规定”指的是该条第一款规定的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因此,本款规定的是侵入除这些特定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 “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这指的是通过技术手段,如黑客攻击、病毒传播等,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 “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这是区分本罪量刑档次的关键。一般来说,情节严重可能包括获取数据数量较大、造成经济损失较大、对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等;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包括获取数据数量巨大、造成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对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等。
  3. 法律后果:

    • 根据法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在实际应用中,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获取数据的数量和质量、造成的后果等。
    • 如果行为人只是偶然获取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并未进行传播或利用,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不构成犯罪或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
    • 如果行为人获取数据后进行了传播或利用,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如经济损失巨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等,则可能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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