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58条-谷东律师|法行宝
2025-04-09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主要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以及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

一. 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

  • 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这意味着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与用人单位相同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提供劳动保护、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 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内容

  •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如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这是为了确保被派遣劳动者清楚了解自己的工作环境、期限和岗位,保障其合法权益。
  •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防止劳务派遣单位频繁更换劳动者,损害其权益。
  •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这一规定确保了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也能获得一定的生活保障。

我建议: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全面,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