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刑事追究包括不予起诉吗-曾新律师|法行宝
2025-09-23 刑事辩护

受过刑事追究不包括不予起诉的情况。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刑事追究的定义与范围

刑事追究,通常指的是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其核心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在这个过程中,“受过刑事追究”一般指的是行为人已经经历了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并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二、不予起诉的含义与性质

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从而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不予起诉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在此阶段终止,犯罪嫌疑人不会被法院审判,更不会被判处刑罚。

三、不予起诉与受过刑事追究的关系

  1. 程序阶段不同:不予起诉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而受过刑事追究则涉及完整的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

  2. 法律后果不同:不予起诉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会被法院审判,也不会留下犯罪记录;而受过刑事追究则意味着行为人已经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会留下犯罪记录。

  3. 法律性质不同: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而受过刑事追究则是法院对犯罪行为人作出的最终法律评判。

四、具体案例与法律解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那么他就不会经历后续的审判程序,也就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他并没有“受过刑事追究”。相反,如果他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那么他就属于“受过刑事追究”的范畴。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来说,了解不予起诉与受过刑事追究的区别非常重要。如果当事人被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那么他应该珍惜这个机会,积极改正错误,避免再次涉及刑事犯罪。同时,他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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