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了检察院审查阶段,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后,公安一般不会驳回,但并非绝对。具体分析如下:
一. 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的法律效力
- 检察院基于案件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作出同意取保的决定,这一决定体现了检察院的专业判断,并有一定法律依据。
二. 公安机关的重新评估
- 公安机关在接到检察院的取保候审通知后,会重新评估案件,主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逃跑、干扰证人作证或再犯等社会危险性。
- 若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的决定合理且合法,通常会同意取保候审。
- 但若公安机关评估后认为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或干扰证人等,就可能不同意取保候审。
三. 实践中的情况
-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驳回的情况相对较少。
- 但也存在因案件特殊情况或公安机关对案件有不同理解而驳回的可能。
我的观点:虽然检察院同意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一般不会驳回,但并非绝对。公安机关仍有权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评估,并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因此,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的态度,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应对。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