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在服刑期间是有阅读书籍的权利的。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尽管丧失了人身自由,但他们仍然享有相当广泛的基本权利,这其中就包括阅读书籍的权利。阅读书籍不仅是罪犯接受教育的一种途径,也是他们丰富精神生活、提升自我素养的重要方式。
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罪犯在服刑期间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其中就涵盖了接受教育的权利,而阅读书籍无疑是接受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方面也会为罪犯提供必要的阅读条件,如图书馆、阅览室等,以满足他们的阅读需求。
当然,罪犯在服刑期间的阅读行为也会受到一定的管理和限制,比如阅读的书籍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狱管理规定,不得传播违法、违规或有害的信息。但总体来说,犯人在服刑期间是有权利阅读书籍的,这也是他们改造自我、重新融入社会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