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和别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儿子一般不可以终止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 遗赠扶养协议的性质与主体
- 性质: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生前与抚养人之间订立的有关抚养、遗赠的协议。通过此协议,一方获得被抚养的权利,另一方则在遗赠人去世后获得继承其财产的权利。
- 主体:抚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这意味着,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的约定,不涉及法定继承人(如儿子)的直接权益。
二. 合同的终止与权利
- 合同终止:遗赠扶养协议一旦订立,便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否则不得随意终止。
- 儿子无直接终止权:由于儿子并非遗赠扶养协议的当事人,因此他通常没有权利直接终止该协议。协议的终止应由遗赠人与抚养人双方协商决定,或依据法律程序进行。
三. 法律效果与后续处理
- 法律效果:若遗赠扶养协议被合法解除,合同效力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消灭。
- 后续处理:解除协议后,双方可能会产生回复原状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处理。
综上所述,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通常没有权利直接终止老人与别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