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对方也有过错怎么判-刘亘煜律师|法行宝
2025-09-17 刑事辩护

撞人逃逸且对方也有过错的情况下,肇事逃逸方通常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但对方过错可适当减轻逃逸方的责任比例,具体责任划分需由交警部门综合认定。以下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角度详细分析:

一、民事责任

  1. 责任划分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责任”主要指民事赔偿责任,即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逃逸导致事故现场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逃逸方有过错,承担全部责任。若逃逸方有证据证明对方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比例,这也加重了逃逸方的举证责任。
  2. 具体责任比例:对方过错的性质与程度会影响责任比例。若对方只是轻微过错,如未按规定让行等,肇事逃逸方虽仍担主责,但对方过错能稍减其责任比例。要是对方过错严重,像酒后驾驶等,且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那根据具体情况,双方责任比例可能相近,甚至各担一定比例。

二、行政责任

  1. 罚款与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吊销驾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

三、刑事责任

  1. 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例如,甲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发现被害人受伤,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被害人因未得到及时救治死亡,甲就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实际案例与建议

  • 案例:假设司机A在行驶过程中撞到行人B后逃逸,后经调查发现行人B当时正在闯红灯。在此案例中,司机A因逃逸行为需承担主要责任,但行人B的闯红灯行为可适当减轻司机A的责任比例。不过,由于司机A逃逸,其仍可能面临较重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 建议:
    • 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救助伤者。
    • 积极配合调查: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经过,提供相关证据。
    • 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积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避免逃逸行为带来的更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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