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介绍工程后收钱 付款方属于行贿吗-白国彤律师|法行宝
2025-09-14 刑事辩护

自然人介绍工程后收钱,付款方是否属于行贿,需分情况讨论:

一、若介绍人构成受贿或相关犯罪,付款方可能构成行贿

  1. 介绍人身份与行为性质:

    • 若介绍人为国家工作人员,或利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密切关系(如亲属、特定关系人),通过其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即付款方)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则介绍人可能构成受贿罪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 若介绍人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 付款方的行为性质:

    • 在上述情况下,若付款方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如获得工程承接项目),而给予介绍人财物,则可能构成行贿罪。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不正当利益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3. 实例分析:

    • 例如,介绍人通过向项目审批官员行贿,使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即付款方)获得工程,之后收取介绍费。这种情况,付款方就涉嫌行贿犯罪。

二、若介绍人不构成受贿或相关犯罪,付款方一般不构成行贿

  1. 介绍人行为性质:

    • 若介绍人仅为正常的居间服务行为,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仅基于信息资源、人脉关系等提供沟通、合作机会,并收取合理的居间服务费用,则不构成受贿或相关犯罪。
  2. 付款方的行为性质:

    • 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方支付的是合理的居间服务费用,不属于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介绍人财物,因此一般不构成行贿。
  3. 实例分析:

    • 例如,某中介机构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牵线搭桥,促成合同签订后收取服务费用。这种情况,付款方支付的就是合理的居间服务费用,不构成行贿。

三、特殊情况说明

  • 若介绍人在介绍工程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 即使介绍人不构成受贿或相关犯罪,但若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同时,若付款方在明知介绍人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支付财物,也可能涉及一定的法律风险。

总结与建议

  • 对于付款方而言:在支付介绍费时,应确保介绍人的行为合法合规,避免涉及行贿等违法行为。同时,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 对于介绍人而言:应明确自身身份和行为性质,避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若为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若为非公职人员,也应确保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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