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欠我钱的人是外地人,我能否在本地起诉告他”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选择哪个法院进行起诉,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约定管辖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一、存在约定管辖的情形
如果借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原则上应当由约定的管辖法院进行管辖。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且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法定管辖的情形
如果借贷双方对管辖法院没有约定、约定不明,或者双方虽有约定但属于无效约定,那么此时应当依照法定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三、针对您的情况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欠您钱的人是外地人,且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同时您作为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那么根据法定管辖原则,您可以在其所在地(即您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因为在此类纠纷中,出借人要求偿还借款,且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原告(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法院起诉,其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四、建议
综上所述,您作为出借人,在欠您钱的人是外地人且双方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是可以在您所在地(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