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认定要起诉还能取保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4-06 刑事辩护

检察院认定要起诉后,在一定条件下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具体分析如下:

一. 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检察院认定要起诉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特别是第2点中提到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则仍有可能被取保候审。

二.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

  • 在检察院起诉后,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此时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法院。因此,需要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准予取保。

三. 实际案例

  • 以小胡的案例为例,小胡因涉嫌经济案件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出具后,小胡家属认为小胡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特别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难以自理这一点,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虽然检察院对小胡是否真符合条件存在争议,但最终决定需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综上所述,检察院认定要起诉后,并不意味着取保候审的大门完全关闭。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特别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仍可以向法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并有可能获得批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