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他人免除非法债务构成诈骗罪吗-杨勇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刑事辩护

欺骗他人免除非法债务是否构成诈骗罪,需分情况讨论:

  1. 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若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使债权人误以为债务已被免除而放弃主张,且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较大”标准(通常为3000元至1万元以上,具体以地方标准为准),则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举例:甲向乙借款5万元,到期后甲伪造银行转账记录,谎称已还款,乙信以为真后销毁借条。若甲实际未还款,且5万元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则甲可能构成诈骗罪。

  2. 不构成诈骗罪的情形
    若欺骗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到骗取财物的程度,或行为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则可能不构成犯罪,而属于民事欺诈。此时,债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撤销免除债务的行为(如依据《民法典》第148条撤销因欺诈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举例:丙向丁借款1万元,到期后丙谎称已还款但未实际支付,丁发现后要求丙继续还款。若1万元未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或丙事后表示愿意还款,则丙的行为可能仅构成民事欺诈。

  3. 关键考量因素
    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需综合以下因素:

    • 欺骗的严重程度:是否足以使债权人产生错误认识并放弃债权;
    • 骗取财物的数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如是否逃避还款、转移财产等)。

法律建议:

  • 若您是债权人,发现对方通过欺骗手段免除债务,可先固定证据(如聊天记录、伪造的还款凭证等),再根据数额大小决定是否报警或提起民事诉讼;
  • 若您是债务人,需谨慎处理债务免除事宜,避免因虚假陈述承担刑事责任。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