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讯问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都需要开传讯通知书吗-王国江律师|法行宝
2025-09-12 刑事辩护

在取保候审期间,关于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都需要开具传讯通知书的问题,这并非一个绝对化的要求,但确实涉及到传唤的合法性与严肃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概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在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原则上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讯书即属于此类证明文件。这是为了证明传唤行为的合法性和严肃性,确保当事人能明确知晓传唤的主体、事由等关键信息。

二、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

  1. 书面传讯与口头传唤:

    • 在规范的操作流程下,无论是第一次传唤还是后续传唤,司法机关都应尽量出具传讯书。
    • 然而,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尤其是紧急情况下或存在特殊情形时(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逃匿、证据可能灭失等),司法机关可能先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口头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这种口头传唤并不意味着传唤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而是出于办案效率和实际情况的考虑。
  2. 后续手续的完善:

    • 即便先进行了口头传唤,司法机关后续往往会完善相关的书面手续,如补发传讯书或记录在案,以确保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与责任

  1. 随传随到的义务:

    •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就有义务在接到司法机关的传唤后及时到案。这是取保候审制度的基本要求之一。
  2. 对传唤真实性的核实:

    • 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对传唤的真实性存在疑问,可以要求传唤人员出示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如工作证、传讯书等)。
    • 必要时,也可以联系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进行核实,以避免遭遇诈骗等情况。

四、建议与结论

  1. 对于司法机关:

    • 应尽量在每次传唤时都出具传讯书,以体现传唤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 在紧急情况下或存在特殊情形时,可以先进行口头传唤,但后续应及时完善书面手续。
  2. 对于被取保候审人:

    • 应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和义务,在接到传唤后及时到案配合调查。
    • 如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的情况,应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核实。

结论:取保候审期间,每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并非必须都开具传讯通知书,但司法机关应提前通知并确保传唤的合法性与严肃性。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义务,在接到传唤后及时到案配合调查。如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