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缓刑期间是否需要回到户籍地执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的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缓刑的社区矫正执行地应当是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如果社区矫正对象在多个地方居住,那么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这里的居住地,指的是您实际居住的县(市、区);而经常居住地,则是指您经常居住且拥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生活来源的县(市、区)。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在上海有固定住所和固定生活来源,那么上海就可以作为您的经常居住地,您也就可以在上海执行缓刑,而无需回到户籍地。但是,如果您在上海没有固定住所,或者您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又或者这些地方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那么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如人民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您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执行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户籍地被确定为执行地,那么您可能就需要回到户籍地执行缓刑。
总的来说,缓刑期间是否需要回到户籍地执行,主要取决于您的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情况,以及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的最终决定。因此,我建议您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及时与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沟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他们能够更准确地确定您的执行地。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