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是买卖双方都要支付吗-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5-04-05 合同纠纷

居间费是否由买卖双方都要支付,主要取决于居间合同中的具体约定。以下是详细分析:

  1. 合同约定优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意味着,如果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买卖双方都需要支付居间费,那么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2. 报酬支付原则:

    • 若居间合同中对报酬的支付主体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不能通过《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来确定,那么应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报酬,并由合同当事人平均负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由买卖双方共同支付,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来判定。
  3.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

    •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如果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则不得请求支付报酬。此时,无论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买卖双方都无需支付居间费。但居间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4. 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

    • 在实际操作中,居间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往往由买卖双方和居间人通过协商确定,并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应首先审查居间合同的条款,以确定居间费的支付主体和金额。

我建议: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买卖双方和居间人应明确约定居间费的支付主体、金额、方式等细节,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应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协商,并参考居间人的实际劳务来确定报酬的支付。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