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在工资未全额发放的情况下,撰写收到条需谨慎,建议明确标注实际收到的金额,并注明未发放部分,以避免后续纠纷。以下是具体撰写建议及示例:
1. 撰写原则
2. 撰写内容
3. 示例
工资收到条
本人(姓名):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单位名称):XXXXXXXX公司发放的工资,实际收到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元)。其中,XX元未发放,原因:XX(如“绩效未核算”或“请假扣款”等)。
特此证明。
收到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4. 注意事项
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