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一般由追尾方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一. 责任判定
- 在追尾事故中,如果后车追尾前车,且导致后车上人员受伤,通常情况下,由追尾方(即后车)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追尾事故往往是由于后车未保持安全距离或驾驶不当导致的,因此后车驾驶员应对事故及其后果负责。
二. 赔偿范围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费用均应由追尾方承担。
三. 保险赔付
- 如果追尾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先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追尾方自行承担。这意味着,追尾方可以通过保险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
四. 特殊情况
- 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被追尾车辆存在过错,如违规停车等,那么根据过错程度,追尾方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事故具体分析,并由交警部门或法院进行判定。
综上所述,在追尾事故中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一般由追尾方承担责任。追尾方应依法对受伤人员进行赔偿,并可以通过保险来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同时,也要注意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