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认定行政法规同宪法相抵触 如何处理-成忠昇律师|法行宝
2025-09-07 行政纠纷

当认定行政法规与宪法相抵触时,处理流程主要遵循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的法规备案审查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处理步骤:

首先,如果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认为某项行政法规与宪法相抵触,它们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这些要求会被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部门接收并登记,随后报秘书长批转给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

对于上述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如果他们认为某项行政法规与宪法相抵触,也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这些建议由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接收、登记,并进行研究。在必要时,法制工作委员会会报秘书长批准后,将建议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专门委员会如果认为备案的行政法规与宪法相抵触,可以主动进行审查,并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同样,法制工作委员会如果认为备案的行政法规与宪法相抵触,也可以提出书面建议,报秘书长同意后,送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

关于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的纠正,处理流程包括三个步骤:

  1. 沟通协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与制定该行政法规的机关进行沟通协商,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 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如果沟通协商无果,有关专门委员会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要求制定机关纠正与宪法相抵触的部分。

  3. 常委会审议决定:如果经过上述工作,制定机关仍不纠正,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撤销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这一处理流程确保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权威,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都会受到严格的审查和处理。同时,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