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这个所得是什么意思-张丽珍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婚姻家庭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各自或共同的努力、投资、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这一概念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概念:

一、法律定义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涵盖了夫妻双方通过劳动获得的各种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各种形式的奖金、津贴以及因额外劳务获得的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生产经营收益:指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开办工厂、商店等所获得的利润。
    • 投资收益:包括买卖股票、基金、债券所获得的收益,以及投资房地产取得的增值等。
  3. 知识产权的收益: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商标使用费等。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法定继承: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的遗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遗嘱继承与赠与财产: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或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那么这部分财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除上述明确列举的财产外,其他根据法律精神和实际情况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二、实际案例与解释

  • 工资与奖金:假设夫妻双方都在工作,丈夫每月领取工资1万元,妻子每月领取工资8千元,此外丈夫还获得了年度奖金5万元。这些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投资收益: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了一家店铺,每年获得的净利润为20万元,那么这笔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继承财产:假设丈夫在婚姻期间继承了其父亲的一套房产,且遗嘱中并未特别指定该房产只归丈夫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中明确表示该房产只归丈夫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

三、法律后果与建议

  • 法律后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通常需要进行分割。

  • 建议:为了避免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期间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一个广泛的概念,涵盖了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财产。在处理这些财产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在处理相关财产时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