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什么意思-李凤影律师|法行宝
2025-12-11 婚姻家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之时起,至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且判决生效)或自然终止(如一方死亡)的期间。这一期间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为您详细解释: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止点

起始点: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起始时间是男女双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结婚证之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此时婚姻关系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双方尚未举行婚礼仪式,但自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就处于婚姻关系存续状态。

终止点:

  • 婚姻关系的终止可以由多种法律事实导致,包括但不限于: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解除。
    2.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准予离婚,判决书生效后(通常为上诉期届满后),婚姻关系解除。
    3. 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经法律程序宣告死亡,此时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二、特殊情况的界定

  • 事实婚姻:

    • 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同居之日起算。但需要注意的是,1994年2月1日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 补办结婚登记:

    • 男女双方根据《民法典》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这意味着,在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内,双方也已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离婚诉讼期间:

    • 在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直至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期间,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也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法律意义

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定义和起止点对于处理夫妻间的法律关系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财产关系: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这决定了在夫妻关系结束时,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例如,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那么这套房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分割。
  • 人身关系:

    •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一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始终存在。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重病或遭遇其他困难,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 债务责任:

    •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通常也需要共同承担,除非能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例如,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辆汽车,那么这笔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 继承权: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时,另一方通常享有继承权。这是基于夫妻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除非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排除另一方的继承权。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涵盖多个重要法律知识点的概念,它直接关联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困惑,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