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匡嘉鑫律师|法行宝
2025-09-06 刑事辩护

关于您提出的“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的问题,这实际上涉及到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犯罪主体的理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实构成犯罪,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八条中有明确规定。对于此类犯罪,法律并未限定其犯罪主体仅为单位或个人,而是采用了“一般主体”的表述,这意味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具体来说,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其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目的,并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这里的“非法购买”是相对于依法领购而言的,只有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是指所购买的并非国家税务机关发售的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伪造的。

对于此类犯罪,法律规定的刑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非法购买后又从事虚开或者出售的犯罪活动,则根据刑法规定,会从一重罪处罚。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非特指单位犯罪或个人犯罪,而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能构成的犯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犯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