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为何被批捕-陈思远律师|法行宝
2025-04-04 刑事辩护

施工方被批捕的原因在于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以下是详细的案情分析及法律依据:

一. 案情分析

  1. 冲突背景:

    • 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这起事件发生在广西融安至从江高速公路一期(融安至安太段)六标段工程中的龙被底大桥施工现场。冲突一方为大桥施工工人,另一方为中国一冶公司保安。
    • 工人方面表示,因工程进度款和部分工人工资遭拖欠,导致项目停工,工人前往现场讨薪,从而引发冲突。
  2. 冲突过程:

    • 冲突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多人受伤。据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冲突造成保安人员6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法医鉴定,有4人达到轻微伤;施工工人方面,有5人经鉴定达到轻微伤。
  3. 法律程序:

    • 冲突发生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了12名施工方人员。
    • 随后,其中6人被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批捕并提起公诉,剩余6人被取保候审。

二. 法律依据

  •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在本案中,施工方人员因讨薪问题,组织多人到施工现场拉横幅、阻止施工,并与保安人员发生冲突,导致多人受伤,严重影响了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这些行为符合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要件。

三. 结论与建议

  1. 结论:

    • 施工方人员被批捕的原因在于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该罪名是针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设定的。
  2. 建议:

    • 对于施工方而言,应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劳资纠纷,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而不是采取聚众闹事等极端方式。
    • 对于工人而言,也应当理性维权,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 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