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象牙如何认定价值-廖宏浩律师|法行宝
2025-09-04 刑事辩护

行贿象牙的价值认定,主要依据象牙及其制品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来进行。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行贿象牙价值认定的详细分析:

一、整根象牙及制品的价值认定

  1. 一根未加工象牙的价值: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林濒发〔2001〕234 号),一根未加工象牙的价值为25万元。
  2. 由整根象牙雕刻而成的制品:若象牙制品是由整根象牙雕刻而成,应视为一根象牙,其价值同样为25万元。
  3. 由一根象牙切割或雕刻成的多件制品:这些象牙块或象牙制品的总和,也应视为一根象牙,价值为25万元。

二、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的象牙制品的价值认定

对于无法确定是否由一根象牙切割或雕刻成的象牙块或象牙制品,应根据其重量来核定价值,单价为41667元/千克。

三、实际销售价格更高的情况

若按上述价值标准核定的象牙及其制品价格低于实际销售价,则按实际销售价格执行。这一规定确保了价值认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防止了因低估价值而导致的法律漏洞。

四、受贿人主观认知对价值认定的影响

在贿赂犯罪中,受贿人的主观认知对价值认定具有重要影响。具体来说:

  1. 受贿人主观上对雅贿价值有认识:

    • 若受贿人主观认识的价格低于鉴定价值,如行贿人以100万元购得山水画一幅并告知受贿人,但经鉴定该画价值200万元,此时应按受贿人主观认识的价格(100万元)认定受贿数额。
    • 若受贿人主观认识的价格高于鉴定价值,如行贿人花费10万元购买玉石一件送给受贿人,但经鉴定玉石仅价值3万元,此时受贿数额应按受贿人主观认识的价格(10万元)认定。
  2. 受贿人对于收受雅贿的价格缺乏认识能力:

    • 若行贿人向受贿人赠送雅贿时未告知具体价格,受贿人对价格没有认识,此时应认定受贿人对于收受物品的价值具有概括的故意,因此应以鉴定价值认定受贿数额。

五、特殊情况下的价值认定

对于象牙边料、碎料的价值认定,司法实践中尚未统一。有的判决书根据其重量,以单价41667元/千克来核定;也有判决书按照市场成交的购买价进行核定。这显示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特殊情况下的价值认定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差异性。

六、实际案例中的价值认定

以某案例为例,行贿人以20万元的总价从收藏家处购买象牙1件(含2根)、象牙牙雕制品1件,后送给受贿人,并告知其每件物品价值十万元左右。经鉴定,象牙及牙雕制品均为真象牙。在此情况下,虽然相关规定明确了象牙及其制品的价值认定标准,但具体到本案中,由于行受贿双方均认可20万元为行受贿的对价,且该价格未超出二人的主观预见范围,因此应当以20万元认定受贿数额。

总结来看,行贿象牙的价值认定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象牙及其制品的具体情况、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受贿人的主观认知等多个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确保价值认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以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如果您在行贿象牙价值认定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