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一份破产案件催办函时,需要确保内容正式、清晰,并且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以下是一个基于您提供信息的破产案件催办函示例,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破产案件催办函
致:[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主题:关于要求履行出资义务以推进福建丞信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催告
尊敬的[股东姓名/公司名称]: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10月16日作出(2024)闽01破申595号民事裁定书,正式受理债务人福建丞信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负责本案的具体审理工作。
根据管理人进行的详细调查,福建丞信建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其中,翁娟女士认缴出资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陈嫩金先生认缴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认缴方式均为货币出资,且出资时间原定于2050年6月30日前完成。
然而,经管理人进一步核查,发现存在股东未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的情况。具体而言,初步判断[此处应明确指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姓名,若信息中提及的“林霖”为误写或需替换,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足额缴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若尚未完全履行其出资义务,管理人有权且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立即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且此要求不受原定出资期限的限制。
鉴于此,本管理人现正式催告您方:请于接到本函之日起七(7)日内,立即与本管理人取得联系,并完成未缴出资的缴纳工作,以确保全部认缴出资得以补足。此举对于推进福建丞信建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程序至关重要。
若您方对本函中所列明的出资缴纳义务存在任何异议,敬请于接到本函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本管理人提出,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管理人进行进一步的核实与处理。
我们期待您方的积极配合与迅速响应,共同推动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此致
福建丞信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签名/盖章]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的股东姓名、日期、签名或盖章等信息,并确保所有附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希望这份催办函能够帮助您有效地推进破产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