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抽检不合格 当事人申请复检可以吗-苏郑汝律师|法行宝
2025-09-04 侵权纠纷

当事人对饲料抽检不合格结果有异议时,是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的。以下是关于饲料抽检不合格后复检申请的详细解答:

一、复检申请提出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检验结果有异议的食品(包括饲料)生产经营者,可依法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复检申请受理

复检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复检申请书;
  2.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3. 复检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4.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报告;
  5.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
  6.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如使用)。

受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不齐全的,会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检申请:

  1. 检验结论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
  2. 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3. 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4. 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复检的其他情形。

受理部门应当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复检机构确定与复检实施

受理部门会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公布的复检机构名录中随机确定复检机构进行复检。复检机构会按照食品安全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使用与初检机构一致的检验方法。初检机构可以赴复检机构实验室观察复检实施过程,但不得干扰复检工作。

四、复检报告提交与结果通报

复检机构应当在收到备份样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复检结论。受理部门会自收到复检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结论通报申请人及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住所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复检机构出具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复检费用支付

申请人需要自收到交费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先行向复检机构交纳复检费用。如果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如果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复检费用由实施监督抽检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复检机构会退回申请人交纳的复检费用。

六、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农产品(包括部分饲料原料)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如果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被抽查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时起四小时内申请复检,且复检不得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复检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检样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饲料抽检不合格结果有异议时,可以依法提出复检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